2025年7月16日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(300311)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。
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(300311)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。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(许峰律师专栏)
2025年6月20日晚,任子行(300311)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的公告,经查明,任子行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:
通过相关方式,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,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,951,333.48元、48,435,351.70元、26,929,607.0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.21%、6.97%、10.81%;虚增利润总额19,406,901.32元、37,317,431.71元、16,560,909.5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.93%、70.03%、30.79%。任子行披露的《2020年年度报告》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《2022年半年度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。2023年2月14日,任子行披露《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(注册稿)》(以下简称《募集说明书》),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任子行股票,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。(任子行维权入口)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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